首页 > 最新资讯 > ATM通讯一览 > 关于推行有奖发票试点工作的公告
2017年11月30日
【发文单位】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文 号】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4号
【发文日期】2017-11-13
【实施日期】2017-12-1
【主要内容】
1.实施范围
经主管税务机关分期确定从事餐饮、住宿、娱乐和装饰业的纳税人,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的,
并经过验证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3.操作流程
选择微信参与摇奖的,关注“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微信公众号,进入“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微信公众号后点击 “发票摇奖”菜单进行摇奖。
选择支付宝参与摇奖的,进入支付宝“发票管家”,点击“发票抽奖”功能菜单进行摇奖
【通知全文参考网址】
http://www.tax.sh.gov.cn/pub/xxgk/zcfg/zzs/201711/t20171113_43479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