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最新资讯 > ATM通讯一览 > 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办法》的令
2018年3月30日
【发文单位】海关总署
【文 号】海关总署第237号令
【发文日期】2018-03-03
【实施日期】2018-05-01
【主要内容】
海关根据企业信用状况将企业认定为认证企业、一般信用企业和失信企业。认证企业是中国海关经认证的经营者(AEO)。中国海关依据有关国际条约、协定以及本办法,开展与其他国家或者地区海关的AEO互认合作,并且给予互认企业相关便利措施。按照诚信守法便利、失信违法惩戒原则,对上述企业分别适用相应的管理措施。
主要内容如下:
【全文参考网址】
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302266/302268/1471430/inde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