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奥特睦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邮件咨询请点击此处

咨询会计税务相关问题 (+86)-21-6360-0099

最新资讯 NEWS

首页 > 最新资讯 > ATM通讯一览 > 国务院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

ATM通讯更多

国务院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

2015年5月29日

【标    题】国务院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
【发文单位】国务院
【文    号】国发〔2015〕27号
【成文日期】2015-5-10
【主要内容】
国务院决定,取消49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将84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事项。今后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这一审批类别。

取消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目录(部分)

◆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和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的认定

◆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
◆对办理税务登记(外出经营报验)的核准
◆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
◆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变更
◆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注销
◆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含与港澳台协议)待遇审批
◆企业就成本分摊协议是否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审核
◆企业符合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条件业务的核准

◆企业享受符合条件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或缩短折旧年限所得税优惠的核准



【通知全文参考网址】
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15-05/14/content_974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