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最新资讯 > ATM通讯一览 > 关于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意见
2019年5月31日
【发文单位】国务院办公厅
【文 号】国办发〔2019〕10号
【发文日期】2019-3-25
【主要内容】
1、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合并实施,生育保险待遇不受影响。
2、合并后,单位缴费比例为两者之和,个人只缴纳医疗保险,个人不再缴纳生育保险。
【通知全文参考网址】
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19-03/25/content_537655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