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最新资讯 > ATM通讯一览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实施中国-日本社会保障协定的通知
2019年10月31日
【发文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文 号】人社厅发〔2019〕81号
【发文日期】2019-08-27
【执行日期】2019-09-01
【主要内容】
1. 中方在日本人员办理免缴的管理办法
个人或单位可在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网站申请办理,社保中心审核通过后,出具参保证明。申请
人向日本经办机构提交《参保证明》,申请免除缴纳相应的社会保险费。
向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交由日本经办机构出具的《参保证明》,核准信息后,依据其《参保
证明》上规定的期限免除其相关社会保险缴费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