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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增值税发票相关规定

2020年8月31日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规范税收秩序,持续提升纳税服务水平,税务总局出台了若干增值税发票相关政

策,近期增值税发票相关规定梳理如下:

1. 所有小规模纳税人均可选择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选择自行开具增值税专

      用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税务机关不再为其代开。

    【政策依据】
    《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等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3号)

2.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7年1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机动

      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取消认证确认、稽核比对、申报抵扣的期限。

   【政策依据】
   《关于取消增值税扣税凭证认证确认期限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5号)
3. 列入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范围如下:
① 纳税人丢失、被盗税控专用设备中未开具或已开具未上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② 非正常户纳税人未向税务机关申报或未按规定缴纳税款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③ 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稽核比对发现“比对不符”“缺联”“作废”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④ 经税务局大数据分析发现,存在涉嫌虚开专用发票等情形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⑤ 关于走逃(失联)企业发生未纳税申报等情形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⑥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抵扣异常凭证,异常凭证进项税额累计占同期全部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
      额70%(含)以上的且超过5万元的,其对应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政策依据】
   《关于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管理等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8号)

【通知全文参考网址】
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810341/n810765/n4182981/201910/c5141952/content.html
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359/c5142084/content.html
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810341/n810765/n4182981/201911/c5141964/content.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