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最新资讯 > ATM通讯一览 > 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指导意见
2020年11月30日
【发文单位】国务院办公厅
【文 号】国办发〔2020〕35号
【发布日期】2020-09-24
【主要内容】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国务院办公厅明确了58个事项将在2020年底前实现“跨省通办”。 企业设立、变更、注销将不受住所地或者登记地限制,而且营业执照遗失补领、换发也不受登记地限制,具体如下:
2020年底前实现“跨省通办”的部分事项
【通知全文参考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