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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企业注销指引(2021年修订)》的公告

2022年1月31日

【发文单位】市场监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商务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文    号】市场监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商务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8号
【发布日期】2021-12-28
【施行日期】2021-12-28
【主要内容】

      为了给企业退出市场提供操作性更强的行政指导,对《关于推进企业注销便利化工作的通知》

(国市监注〔2019〕30号)所附《企业注销指引》进行了修订,主要内容如下:

企业注销通常需要经历决议解散、清算分配和注销登记三个主要过程。
1、解散分为自愿解散和强制解散。

2、决议解散后公司应进行清算,清算具体流程为:成立清算组、发布清算组信息和债权人公告、

开展清算活动、分配公司财产、制作清算报告。

3、关于注销登记,分为普通注销流程和简易注销流程,普通注销流程需经历申请注销税务登记、

注销企业登记、注销社会保险登记、注销海关报关单位备案流程。

如企业满足该公告内规定的相应条件可申请简易注销流程。办理流程为:注销企业登录注销

“一网”服务平台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简易注销公告》专栏主动向社会公告拟申请简易

注销登记及全体投资人承诺等信息,公示期为20日。公示期届满后,在公示期内无异议的,企业

应当在公示期满之日起20日内向登记机关办理简易注销登记。期满未办理的,登记机关可根据实际

情况予以延长时限,宽展期最长不超过30日。


【通知原文参考网址】
http://shanghai.chinatax.gov.cn/zcfw/zcfgk/nsfw/202201/t4616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