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最新资讯 > ATM通讯一览 > 关于优化本市企业纳税缴费“一件事” 做好“五险一金”缴费工资合并申报有关工作的通知
2022年1月31日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上海市医疗保障局
【文 号】沪税发〔2021〕92号
【发布日期】2021-12-31
【施行日期】2021-12-31
【主要内容】
为进一步提升企业纳税缴费便利度,现就本市优化企业纳税缴费“一件事”,做好“五险一金”缴费工资
合并申报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每年4-6月,企业可登录上海“一网通办”,点击“税费综合申报”栏目,按规定进行社会保险费(包括
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和住房公积金缴费工资申报,实现“五险一金”缴费工资合并申报、数据互认。
2、企业进行“五险一金”缴费工资申报,系统可自动获取企业基本信息,智能预填申报表数据,逐步
实现企业从“填表”到“补表”、“补表”到“核表”的转变。
【通知全文参考网址】
http://shanghai.chinatax.gov.cn/zcfw/zcfgk/nsfw/202201/t4616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