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最新资讯 > ATM通讯一览 > 关于进一步加快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进度的公告
2022年4月30日
【发文单位】财政部 税务总局
【文 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7号
【发布日期】2022-04-17
【施行日期】2022-04-17
【主要内容】
1.加快办理小微企业留抵退税进度
在纳税人自愿申请的基础上,积极落实微型企业、小型企业存量留抵税额分别于2022年4月30日前、6月30日前
集中退还的退税政策。
针对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中型企业,将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的申请开始日期
由2022年7月纳税申报期调整至2022年5月纳税申报期。2022年6月30日前,在纳税人自愿申请的基础上,
集中退还中型企业存量留抵税额。
【通知全文参考网址】
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359/c5174689/content.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