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最新资讯 > ATM通讯一览 > 关于快递收派服务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2022年5月31日
【发文单位】财政部 税务总局 【文 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8号 【发布日期】2022-04-29 【施行日期】2022-05-01 【主要内容】
自2022年5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