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最新资讯 > ATM通讯一览 > 关于进一步持续加快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进度的公告
2022年5月31日
【发文单位】财政部 税务总局
【文 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9号
【发布日期】2022-05-17
【施行日期】2022-05-17
【主要内容】
提前退还大型企业存量留抵税额:针对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大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6月纳税申报期起
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2022年6月30日前,在纳税人自愿申请的基础上,集中退还大型企业存量留抵税额。
【通知全文参考网址】
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359/c5175401/content.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