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最新资讯 > ATM通讯一览 > 关于扩大全额退还增值税留抵税额政策行业范围的公告
2022年6月30日
【发文单位】财政部 税务总局
【文 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1号
【发布日期】2022-06-07
【施行日期】2022-07-01
【主要内容】
1. 扩大全额退还增值税留抵税额政策行业范围,由原先制造业等行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
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的政策范围,扩大至“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和“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下称批发零售业
等行业)企业。
2. 符合条件的批发零售业等行业企业,可以自2022年7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
留抵税额及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通知全文参考网址】
http://shanghai.chinatax.gov.cn/zcfw/zcfgk/zzs/202206/t46291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