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最新资讯 > ATM通讯一览 > 热点资讯:关于本市范围全面试点应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的通知
2022年6月30日
上海市税务局决定,自2022年6月25日起,除部分纳税人外,原使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的纳税人统一
通过登录上海市电子税务局(https://etax.shanghai.chinatax.gov.cn/)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使用发票用途确认、
风险提示、信息下载等功能,不再通过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使用上述功能。
【通知全文参考网址】
http://shanghai.chinatax.gov.cn/xxgk/tzgg/202206/t46311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