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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资讯:取得增值税留抵退税额后如何进行申报?

2022年8月31日

         根据“上海税务”微信公众号平台发布公告(8月10日发布),现将纳税人取得增值税留抵退税额后如何进行申报事宜介绍如下:
1.留抵进项税额转出的处理

纳税人收到税务机关准予留抵退税的税务事项通知书当期(以下称“准予留抵退税当期”),以税务机关核准的允许退还的留抵税额冲

减期末留抵税额,并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系统会自动识别,自动填入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表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

细表中的第22栏次“上期留抵税额退税”和“本期进项税转出额”。



2.附加税计税依据的处理

准予留抵退税当期,系统会自动识别,将税务机关核准的允许退还的留抵税额自动填入《增值税及附加申报表附列资料(五)——附

加税费情况表》的“当期新增可用于扣除的留抵退税额”栏次,根据增值税税额,在该表的“留抵退税本期扣除税额”栏次自动抵减城市

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计税(费)依据,计算下来的未扣除留抵退税额,自动填入“结转下期可用于扣除的留抵

退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