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最新资讯 > ATM通讯一览 > 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
2023年1月31日
【发文单位】财政部 税务总局
【文 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
【发布日期】2023-01-09
【施行期限】2023-01-01至2023-12-31
【主要内容】
本公告调整了增值税纳税人减免政策。现将近年的政策汇总梳理如下:
1.小规模纳税人的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按照销售额实施)
2.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税率减免政策
3.一般纳税人加计抵减政策
注:
*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