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最新资讯 > ATM通讯一览 > 关于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
2023年1月31日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文 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7号
【发布日期】2022-12-30
【施行日期】2022-12-30
【主要内容】
1.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部分表单和填报说明进行修订。
2.企业搬迁完成当年,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时,不再报送《企业政策性搬迁清算损益表》。
【通知全文参考网址】
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362/c5183636/content.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