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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新政策文件发布前已经开具的增值税免税普通发票,该发票后续如何处理?

2023年2月28日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号)于2023年1月9日发布,

在此之前如果小规模纳税人按照当时的免税政策开具了免税发票,且需要享受减按1%征收增值税政策,是否必须追回上述免税发票?


1.小规模纳税人在上述政策文件发布前已开具的免税发票无需追回,在申报纳税时减按1%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即可。

2.需注意事项:在上述政策文件发布后,纳税人适用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应按照1%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