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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28日
一、公司签订的合同中既包括货物运输合同又包括仓储业务,应如何计算印花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第九条规定,同一应税凭证载有两个以上税目事项并分别列明金额的,
按照各自适用的税目税率分别计算应纳税额;未分别列明金额的,从高适用税率。
因此,公司签订的合同若分别列明货物运输费用和仓储费,应分别以万分之三和千分之一的税率计算缴纳印花税;
若未分别列明金额,则应从高适用千分之一税率计算缴纳印花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等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
第一条第四款规定,纳税人为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有代理人的,以其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
境外单位或者个人的境内代理人应当按规定扣缴印花税,向境内代理人机构所在地(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解缴税款。
纳税人为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纳税人应当自行申报缴纳印花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规定,应税营业账簿的计税依据,为账簿记载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
已缴纳印花税的营业账簿,以后年度记载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比已缴纳印花税的实收资本(股本)、
资本公积合计金额增加的,按照增加部分计算应纳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