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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资讯:关于新公司法的修订

2024年1月31日

2023年12月29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新公司法”)审议通过,且将于2024年7月1日起施行。

本次修订产生的主要变化内容如下:


1.认缴制改为限期实缴制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由股东按照公司章程的

规定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五年内缴足。(第47条)

本法施行前已登记设立的公司,出资期限超过本法规定的期限的,除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外,

应当逐步调整至本法规定的期限以内。(第266条)


2.债权人有权要求提前出资
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公司或者已到期债权的债权人有权要求已认缴出资但未届出资期限的股东提前缴纳出资。(第54条)

3.新增股权、债权作为非货币资财产出资形式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股权、债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

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第48条)


4.明确利润分配时间
股东会作出分配利润的决议的,董事会应当在股东会决议作出之日起六个月内进行分配。(第212条)

5.首次明确资本公积金可以用来弥补亏损(需注意弥补顺序)

公积金弥补公司亏损,应当先使用任意公积金和法定公积金;仍不能弥补的,可以按照规定使用资本公积金。(第214条)


6.股东会等决议和表决可采用电子通信方式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召开会议和表决可以采用电子通信方式,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24条)


其他具体内容可参考以下新公司法原文:
http://www.npc.gov.cn/npc/c2/c30834/202312/t20231229_43399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