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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资讯:关于外籍个人个人所得税“6年规则”最后一年的注意事项

2024年7月31日

(1)个人所得税“6年规则”

2019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外籍个人(无住所)如果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

其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同时,实施条例规定,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年度连续不满6年的外籍个人,其来源于中国境外且由境外单位或者

个人支付的所得,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任一年度中有一次离境超过30天的,其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年度的连续年限重新起算。

2019年作为起算年度,因此,2024年为第6个纳税年度,如果外籍个人自2019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之间,每年在中国的

居住天数皆超过183天且在任一年度中没有一次离境超过30天的,从2025年开始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和境外的所得(全球收入),

应在中国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2)对应方法
准确计算自2019年起至今每个纳税年度的境内累计居住天数、境内连续居住年度,以及一个纳税年度内单次离境超过30天的天数。

注意点:
①境内居住天数的计算方法:在中国境内停留的当天不足24小时的,不计入中国境内居住天数,即出境和入境的当天,不计入境内居住天数。
②单次离境天数:单次离境需超过30天(即至少31天)。如有离境跨年度的情形,应该分别归入两个纳税年度单独计算。

如有必要,请尽早妥善安排2024年的出入境计划,合法规划连续居住年数。

【通知全文参考网址】
https://www.gov.cn/xinwen/2018-09/01/content_5318233.htm
https://www.gov.cn/gongbao/content/2019/content_535546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