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最新资讯 > ATM通讯一览 > 热点资讯:关于外籍个人个人所得税“6年规则”最后一年的注意事项
2024年7月31日
(1)个人所得税“6年规则”
2019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外籍个人(无住所)如果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
其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同时,实施条例规定,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年度连续不满6年的外籍个人,其来源于中国境外且由境外单位或者
个人支付的所得,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任一年度中有一次离境超过30天的,其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年度的连续年限重新起算。2019年作为起算年度,因此,2024年为第6个纳税年度,如果外籍个人自2019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之间,每年在中国的
居住天数皆超过183天且在任一年度中没有一次离境超过30天的,从2025年开始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和境外的所得(全球收入),
应在中国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