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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2015年12月30日

【发文单位】财政部
【文    号】国家档案局令第79号
【成文日期】2015-12-11
【生效日期】2016-1-1
【主要内容】
新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中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两类。定期保管期限由原3年、5年、10年、15年、25年调整为10年和30年两类。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企业和其他组织会计档案保管期限如下表。



【通知全文参考网址】

http://www.mof.gov.cn/pub/tfs/zhengwuxinxi/caizhengbuling/201512/t20151214_161333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