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最新资讯 > ATM通讯一览 > 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
2025年2月28日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文 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2号
【发布日期】2025-01-27
【施行日期】2025-02-01
【主要内容】
为便于出口应征税货物纳税人准确、规范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避免遗漏和错误填报,
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提供适用增值税征税政策的出口货物信息数据归集服务。
纳税人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登录电子税务局,通过“出口应征税报关单用途确认”模块
对相关出口货物信息数据对应的政策适用、发票开具、出口业务类型等事项,进行用途确认。
注:适用增值税征税政策的出口货物,是指按照现行税收政策规定,在出口环节适用增值税
征税政策的货物,包括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根据国务院决定明确取消出口退(免)税的货物,
以及按其他规定适用出口征税政策的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