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最新资讯 > ATM通讯一览 > 热点资讯1: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3月1日开始办理
2026年3月31日
自2019年度所属期开始,居民个人于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针对上一年度取得的综合所得(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进行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
1.无需办理情形:
(1)汇算需补税但综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过12万元的;
2.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需办理汇算:
(1)已预缴税额大于汇算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
3.申报方式:
(1)自行办理(可通过个税APP、网站办理,也可以通过邮寄方式或到办税服务厅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