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最新资讯 > ATM通讯一览 > 热点资讯:国税局发布纳税人合规开具发票正负面清单
2026年4月30日
为引导纳税人合规开具发票,解决生产生活中存在的“虚开发票、不开发票、乱开发票、难开发票”等问题,4月24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纳税人合规开具发票正负面清单,以维护纳税人自身合法权益和公平公正经济税收秩序。
此次发布的正负面清单包括4个方面,共44条内容,其中正面清单16条,负面清单28条,纳税人可自行对照清单判断开受票主体、生产经营业务、票面信息要素、开具时限等关键事项是否合规。正负面清单的4个方面及其主要内容如下:
1.开票、受票主体是否合规
开票、受票主体应具备相应的生产经营能力,发票、货物(服务)、资金、合同的对应主体应保持一致,发票应由实名办税人员完成身份验证后开具。
2.生产经营业务是否合规
发票所承载的业务要真实有效、商业目的合理、符合交易常识、原则上契合“四流一致”(合同流、货物流/服务流、资金流、发票流)的基本原则。
3.票面信息要素是否合规
发票开具应根据业务性质、主体类型等正确适用发票票种或标签;票面要素信息要填写完整、准确、与实际生产经营业务相一致;开具红字发票需遵循规定流程、依据充分。
4.发票开具时限是否合规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开具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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