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最新资讯 > ATM通讯一览 > 热点资讯2:上海市2025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指南
2026年8月31日
2025年度残疾人保障金(以下简称“残保金”)须于2026年8月19日至10月31日期间进行缴纳,以下是关于残保金缴纳的注意事项。
(1)残保金缴纳对象
①上海市辖区范围内未按规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应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②上年度在职职工平均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在2027年12月31日之前暂免缴纳残保金。
(2)残保金缴纳方式
登录电子税务局或者“一网通办”申报缴纳残保金。
(3)残保金计算方式
①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1%(含)以上的:
残保金年缴纳额=(1.5%-残疾职工比例※1)×征缴基数※2×50%
②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低于1%的:
残保金年缴纳额=(1.5%-残疾职工比例)×征缴基数×90%
※1残疾职工比例:用人单位上年度实际安排的残疾职工平均人数占本单位在职职工平均人数的比例。
※2征缴基数:用人单位上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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