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奥特睦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邮件咨询请点击此处

咨询会计税务相关问题 (+86)-21-6360-0099

最新资讯 NEWS

首页 > 最新资讯 > ATM通讯一览 > 关于外籍个人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

ATM通讯更多

关于外籍个人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

2026年9月30日

【发文单位】财政部 税务总局
【文    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27号
【发布日期】2026-09-01
【施行日期】2026-09-01
【主要内容】
    公告取消了1994年以来规定的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其详细内容如下:
1.取消免税规定
    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适用20%税率。
2.明确扣缴规则
    外商投资企业向外籍个人支付股息红利时,应当代扣代缴税款,并于支付所得的次月15日内申报纳税。
    外商投资企业未扣缴税款的,取得股息红利的外籍个人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6月30日前缴纳税款;税务机关通知限期缴纳的,外籍个人应当按照期限缴纳税款。





【全文参考网址】

https://fgk.chinatax.gov.cn/zcfgk/c102416/c5252107/content.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