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最新资讯 > ATM通讯一览 > 关于优化完善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功能有关事项的公告
2016年6月30日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文 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32号
【成文日期】2016年5月27日
【生效日期】2016年5月27日
【主要内容】
自2016年3月1日起,税务总局对部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消了增值税发票扫描认证,纳税人可
登录本省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查询、选择、确认用于申报抵扣或者出口退税的增值税发票信息。
近日,税务总局对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相关功能进行了优化完善,相关内容如下:
一、延长确认发票信息时限。将纳税人确认当月用于抵扣税款或者出口退税的增值税发票信息
的最后时限,由当月最后1日延长至次月纳税申报期结束前2日。
二、优化系统功能。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优化完善了系统登陆、查询和信息下载等功能,纳税
人可在本省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下载相关功能说明。
http://www.chinatax.gov.cn/n810341/n810755/c2159239/content.html